河北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
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国家三方会议工作部署,按照省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持续加强基层劳动关系协调能力建设,着力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风险,推动协调劳动关系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再建新功。
一、深入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扎实做好培育认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新时代河北省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等文件,将创建工作落在平时,做好指导、培育、认定工作,推动企业、工业园区、乡镇、社区、行业协会健全完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企业民主管理、劳动保护、劳动争议调解、企业文化建设等制度机制,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利用社会影响力大、工作协调能力强的资源优势,探索适合行业特点的行业和谐创建活动,指导各地选取 1-2个重点行业进行和谐劳动关系行业创建试点,开展重点培育指导。年度认定200个河北省和谐劳动关系单位。遴选具有典型代表性企业,适时召开“河北省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培育工作推进会议”,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大力推广创建经验和做法,不断扩大宣传的广度、深度,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广内容上不断丰富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实践,不断完善创建、认定、表彰逐级递次推进的工作局面。成立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专家服务团。在省三方办公室人员基础上,遴选部分劳动法方面的专家,组成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专家服务团,到企业、园区等创建单位指导创建工作,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打造钢铁产业链创建示范样板。引导大型钢铁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共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打造“和谐企业航母”。探索推动产业链供应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通过引导龙头企业将劳动关系状况作为选择合作企业的重要参考因素等措施,依托产业链供应链打造“和谐链”,促进产业体系和谐健康发展。指导改革创新试点工作落实落地。积极推进京津冀区域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改革创新试点工作,以区域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带动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企业劳动用工指导服务。加强劳务派遣监管。落实《劳务派遣单位信用评价暂行办法》《京津冀劳务派遣合规用工指引》,指导督促以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加强对企业的用工指导,强化劳务派遣单位和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监管。指导企业规范用工。针对企业特点,编制规范劳动用工指导手册,向企业公开发放,在成员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适时组织开展企业规范用工现场推介会,大力宣传推广依法合规用工的先进经验,邀请媒体公开报道。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相关指引指南,发挥研究基地作用,开展前瞻性权益保障相关问题研究,为地方立法实践、职业伤害保障、协同共治路径提供支撑。年内选树10名河北省最美快递员、10名河北省最美外卖配送员。
三、完善企业工资宏观指导调控。深化省属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以金融、资源以及其他特许经营等类型国有企业为重点,深入有关省属国有企业调研工资分配情况,加大对不合理过高收入调控,统筹处理好不同行业、不同层级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关系,推动国资国企做强做大做优。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开展最低工资执行情况调研,适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开展企业薪酬调查。适时发布职业工资指导价位,挖掘数据应用价值,指导企业做好薪酬设计,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加强科技人才薪酬分配指导。加强对技能人才、科技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的服务和指导,推动形成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科技价值激励导向,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技术要素参与分配为突破口,推动百人以上建会企业开展能级工资集体协商,鼓励企业提高技术工人薪酬待遇,推进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
四、提升劳动关系基层治理效能。持续开展集体协商活动。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深入开展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发挥集体协商制度在劳动关系利益调整、诉求表达、纠纷调处中的基础性作用,依法推动企业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推进劳资协商共赢,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通过普遍要约持续巩固我省集体协商建制率。推进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样板站点建设。积极发挥4个全国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样板站点示范作用,全面推进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站点布局,加强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站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企业与劳动者集聚的街道(乡镇)、社区(村)、工业园区和行业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站点工作水平,增强基层协调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总结工作交流建设经验。开展全省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样板站点建设经验交流会,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实践规律,推广建设经验,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加强用工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指导各地厂务公开协调(领导)机构充分发挥作用,参照全总工作部署,组织好全省市级互查,加强督导考核;加强对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及发挥作用的研究,适时出台指导性意见或工作指引;持续培育各类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先进典型,加强民主管理教学示范点和教学师资培育工作,年内新培育民主管理教学示范点50个和教学师资50名;组织开展“聚合力 促发展”优秀职工代表提案征集活动并印发通报,激发职工代表履职积极性,推动国有企业加强民主管理,促进非公企业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以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员为重点,加强培育和选树工作,年度选树120名金牌协调员、10个金牌社会组织,进一步提升队伍能力水平,切实发挥劳动关系协调员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探索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竞赛,扩大协调员职业荣誉感和社会影响力。
五、做好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和风险防范。研究分析劳动关系形势。适时召开会劳动关系形势分析会,深入分析全省劳动关系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应对措施。开展动态监测。及时对接劳动监察、仲裁、信访业务单位,收集劳动关系相关信息,持续开展劳动关系动态监测,掌握动态信息。进行区域信息交流。共享北京市劳动关系监测系统的大数据手段进行舆情监测,做好我省企业劳动关系形势大数据分析研判工作,提前做好信息预警。指导各地研判防范。指导各地完善和落实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和风险防范化解制度机制,切实提高劳动关系形势研判精准性,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附件: 2024年省三方成员单位工作分工表(一)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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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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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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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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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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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做好培育认定工作。年度认定200个河北省和谐劳动关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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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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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工会、省工商联、省企协、省企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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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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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各地选取 1-2个重点行业进行和谐劳动关系行业创建试点,开展重点培育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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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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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省工商联、省企协、省企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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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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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专家服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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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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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工会、省工商联、省企协、省企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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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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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钢铁产业链创建示范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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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企协
省企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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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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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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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改革创新试点工作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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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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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工会
省工商联
省企协
省企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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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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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劳务派遣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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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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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企业规范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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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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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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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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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树10名河北省最美快递员、10名河北省最美外卖配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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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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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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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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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省属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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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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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工会
省工商联
省企协
省企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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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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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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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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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企业薪酬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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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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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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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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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
省工商联
省企协
省企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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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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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开展集体协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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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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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样板站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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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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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用工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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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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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新培育民主管理教学示范点50个和教学师资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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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省三方成员单位工作分工表(二)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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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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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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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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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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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选树120名金牌协调员、10个金牌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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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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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工会、省工商联、省企协、省企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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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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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分析劳动关系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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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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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动态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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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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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区域信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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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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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各地研判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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