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联[2019]5号
关于印发2019年省级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雇主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各省级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要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落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等中央文件精神,加强劳动关系形势研判,指导帮助企业预防劳动关系风险,切实在协调劳动关系领域中发挥企业代表组织作用。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根据2019年总体工作部署,结合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年度工作安排,制定《2019年省级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雇主工作要点》。请各地企联根据自身情况参照执行。
2019年4月25日
2019年省级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雇主工作要点
2019年全国企联系统雇主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剧给企业带来的影响,稳定企业劳动关系,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不断推动雇主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做好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是继续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企联系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的指导意见》的各项要求,积极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发挥企业代表组织作用,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各项工作深入落实。二是认真参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线的制定工作,同时配合国家三方开展最低工资评估。三是加强企业集体协商的指导与培训,帮助企业提高协商协调能力。四是配合国家三方组织好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会,做好后续宣传工作。五是继续参与本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协助做好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工作模式的总结梳理,及时提供典型案例,开展劳动争议案件三方联调试点工作。
二、夯实企联组织基础,提升雇主服务能力
一是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以政府购买企联组织服务的方式争取政府对企联组织工作的经费支持。二是继续加强自身建设和对市、县雇主工作的指导,积极动员市、县企联参加企联系统能力建设培训及有关活动,提升业务水平,拓展为企业提供劳动关系服务的能力。三是采取派出机构、指定企业联络员、建立雇主工作委员会等方式,努力延伸雇主工作触角,拓展雇主工作深度。四是积极探索创新雇主工作,逐步拓展政府欢迎、企业需要的作用显著、有影响力的活动,打造雇主工作品牌。五是定期总结阶段性成果和工作经验,及时上报,促进企联系统信息交流。
三、推动企业维权工作,积极解决企业困难和问题
一是继续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涉企立法工作,切实反映企业诉求。持续推动地方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立法工作,从源头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二是配合做好中国企联维权工委换届工作,完善全国企联系统维权工作上下联动机制。省级企联要指定一名企业维权工作联系人,每年11月份报送本省企业维权工作年度总结和次年工作安排,确保上传下达渠道畅通。三是建立省级企联维权案件报告机制。省级企联按季度上报本省企业维权案件情况,包括案件数量、主要侵权内容、处理进展、是否需要国家层面协调等。四是做好搜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有关问题线索的相关工作,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于每月5日前上报当月企业反映的问题线索。五是结合地方情况,在本省内建立与公检法机关沟通对接机制。与公检法机关对口部门建立并保持联系,通过电话咨询、面对面沟通、会议交流等方式,逐步形成定期或不定期沟通机制。六是加大企业维权法律服务力度。借助专业律师、专家学者等第三方力量,形成高水平高质量的企业维权工作队伍,通过法律培训、维权热线、咨询服务、个案调处跟踪等形式,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指导,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四、努力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积极掌握劳动关系动态与形势
一是结合本地区实际状况,通过大数据分析、监测点设立等方式,加强对企业劳动关系的动态监测和形势研判,逐步形成区域年度企业劳动关系形势分析报告制度,提升本地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理论基础和研究能力。二是密切关注产业转型升级、新业态用工以及经贸摩擦等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围绕企业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思考,加强研究,适时提出有关对策建议。
五、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要发挥企联系统优势,加强上下联动,横向互动,深化合作,不断服务企业和服务政府,引导企业和企业家提升诚信建设水平,健全企业和企业家诚信经营激励和约束机制,优化营商环境,为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做出贡献。
密切联系政府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按照“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部署安排,切实履行职责,明确工作方向,深入推进企业和企业家诚信建设各项工作。要积极推进企业诚信宣传教育、企业信用评价、企业信用指数发布等工作。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提出的工作要求,重点推进企业家信用课题研究、企业家个人信用记录和诚信档案体系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
六、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工作,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一是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鼓励地方大型企业编写社会责任报告和建立社会责任管理体系,配合中国企联做好企业社会责任咨询培训工作,推动企业开展社会责任实践活动。二是通过开展咨询培训等专业化服务,指导企业逐步提高合规意识,增强合规管理能力,提升合规管理水平。三是借助各类会议、走访企业等机会,协助推动企业加入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等国际平台并积极参加相关活动,促进企业参与国际交流。四是推动挖掘整理企业可续发展最佳实践,协助做好最佳实践推荐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五是推动企业参与中国企联组织的各类可持续发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