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省级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雇主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各省级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继续围绕落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等中央文件精神,做好夯实组织基础、提升业务能力、深化相关研究、加强企业维权、拓展重点活动等方面工作。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方面,切实发挥雇主组织作用。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根据2018年总体工作部署,结合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年度工作安排,制定《2018年省级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雇主工作要点》,供参考。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2018年省级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雇主工作要点
2018年全国企联系统雇主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及其分工方案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积极应对经济形势变化给企业带来的影响,以保护企业权益、促进企业发展,保障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基础工作与重点活动相结合,传统业务与创新项目相结合,努力推动雇主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把握中央新要求,扎实做好协调劳动关系工作
一是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求,加强参与本地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力度,积极建言献策,发挥企业代表组织作用。二是继续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企联系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的指导意见》的各项要求,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各项工作深入落实。三是积极参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线的制定工作,同时配合国家三方开展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和职工影响调查问卷。四是加强对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和集体协商的指导和培训,帮助企业防范化解劳动关系方面的风险,密切关注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劳动关系的处理、企业规模裁员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五是配合国家三方开展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评选表彰活动,与人社、工会、工商联共同做好企业与工业园区的申报指导和择优推荐工作。六是继续参与本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加强相关学习培训,提升实际业务能力,更好地为企业提供劳动争议事前预防、事中调解、事后跟踪改进的系统性咨询服务,切实发挥企业代表组织在化解劳动关系矛盾方面的作用。
二、夯实组织基础,提升雇主工作能力
一是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以购买政府服务的方式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二是继续加强自身建设和对市、县雇主工作的指导,积极动员市、县企联参加企联系统能力建设培训及有关活动,更新业务知识,拓展提升为企业提供劳动关系服务的能力。三是采取派出机构、指定联络员、建立雇主工作委员会等创新方式,继续在县区和企业较为集中的乡镇、街道、社区及工业园区建立工作网络,为雇主工作深入基层奠定基础。四是积极探索创新雇主工作,逐步拓展政府欢迎、企业需要的有影响力的活动,打造雇主工作品牌。五是总结阶段性成果和工作经验,及时上报,促进企联系统信息交流。
三、完善企业维权机制,推动企业维权工作
一是继续积极参与地方和国家涉企立法征求意见工作,切实反映企业诉求。持续推动地方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立法工作,从源头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二是完善全国企联系统维权工作上下联动机制。省级企联要指定一名企业维权工作联系人,每年12月份报送本省企业维权工作年度总结计划,确保上传下达渠道畅通。三是建立省级企联维权案件报告机制。省级企联按季度上报本省企业维权案件情况,包括案件数量、主要侵权内容、处理进展、是否需要国家层面协调等。四是结合地方情况,在本省内建立与公检法机关沟通对接机制。与公检法机关对口部门建立并保持联系,通过电话咨询、面对面沟通、会议交流等方式,逐步形成定期或不定期沟通机制。五是加大企业维权法律服务力度。借助专业律师、专家学者等第三方力量,形成高水平高质量的企业维权工作队伍,通过法律培训、维权热线、咨询服务、个案调处跟踪等形式,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指导,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六是指导企业逐步提高合规管理水平。通过培训、咨询等多种形式,推动企业依法治企,合规管理,有效拓展海外市场。
四、加强调查研究,拓展雇主工作深度
一是结合本地区实际状况,通过大数据分析、监测点设立等方式,加强对企业劳动关系的动态监测和形势研判,逐步形成区域性年度企业劳动关系形势分析报告制度,提升本省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理论基础和研究能力。二是围绕完善我国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劳动合同法修改、新业态企业劳动关系问题、全国企业和企业家维权现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资企业劳动关系问题、企业权益受损补偿救济机制等方面内容,深入思考,加强研究,适时提出有关对策建议。
五、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切实履行职责,明确工作方向,加强能力建设,创新开展企业诚信建设各项工作。密切联系政府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按照“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全国质量月”部署安排,扎实推进企业诚信宣传教育、企业信用评价、企业信用指数发布、质量和品牌建设等工作。重点探索推进企业家个人信用记录和诚信档案体系建设等工作。加大投入,强化服务,注重实效,不断提升自身公信力和影响力,引导企业提升诚信建设水平,健全企业和企业家诚信经营激励和约束机制,营造优良营商环境,为加强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做出贡献。
六、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推动企业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支持企业实施绿色低碳发展战略,鼓励企业尊重员工权益,实现包容性和可持续性增长。引导企业通过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会等公开渠道向社会公众公布社会责任报告,公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积极提高运营透明度,增进社会对企业的了解和认识。通过开展咨询培训服务、发掘推广企业典型经验和最佳实践等多种方式,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