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企业联合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
关于第四届理事会会费收支情况的报告
(2011年4月8日)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根据河北省企业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第四届理事会会费收支和会费管理情况向本次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如下:
一、会费收入情况
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我会团体会员共计213家,其中:企业会员187家,行业和各设区市联合会(协会)团体会员26家。几年来,会员单位从各个方面对我会工作都给予了大力支持。五年来,会费收入共计147.31万元,为我会事业的不断发展和服务领域的扩大奠定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同时,为增加服务内容和提高服务质量提供了保障。
二、会费支出情况
会费支出主要用于按照我会宗旨开展的业务活动和大型会议、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以及专职工作人员开支和办公费用开支等。五年来,会费支出总计161.7万元。其中:
1.河北省企业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河北省企业管理创新大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和秘书长工作会议用13.29万元,占总支出的8.2%。
2.为会员单位提供《河北企业》杂志、《河北企联网》平台等费用8.2万元,占总支出的5.07%。
3.办公费(包括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交通费、办公用品等)支出79.14万元,占总支出的48.96%。
4.人员经费55.45万元,占总支出34.29%。
5.其他费用5.62万元,占总支出的3.48%。
五年来,会费支出超过会费收入14.39万元。根据河北省企业联合会会费收缴具体实施办法,会费收入本着“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在严格管理会费收支的基础上,会费支出中用于为会员单位提供直接服务共计106.25万元。占会费收入的65.71%。企联为自收自支的社会团体,一部分会费收入要用于人员经费。随着我会对会员单位服务领域的不断扩大和服务内容的不断深化,会费支出也在逐年增加,会费收入已不能满足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的需要。为保证对会员单位提供优质服务,企联通过围绕企业的需求,开展企业管理等方面的项目服务,取得服务收入,用于弥补会费收入的不足。
三、会费管理情况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精神和《河北省企业联合会章程》,河北省企业联合会会费收支由河北省企业联合会秘书处负责收取及管理,会费账目由专职会计负责,按照国家统一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统一管理、专款专用。每年接受省民政厅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定期接受会员大会的监督。五年来,在会费收支和管理方面未发现任何问题,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
以上报告,请审议。